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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答辩

发表时间:2018-06-28 08:47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一般为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进行答辩。

所需资料:

1、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原件

2、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等)

3、提交商标异议答辩申请资料

4、商标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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